中华中医药学会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科学普及

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8月4日 来源:中国学会

中会科普发〔2020〕3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批示和指示的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工作有关要求,中华中医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将推进第二批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和中医药科技志愿服务工作,以规范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志愿服务,推动新时代中医药科技志愿服务制度化和常态化,推动新时代中医药科普工作的全面提升。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发挥学会平台优势,积极号召相关单位推荐相应专业领域优秀专家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规范科普工作机制,搭建权威的中医药科普平台,促进中医药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传统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撑中医药科普事业的发展,助力公民中医药科学素养的提升。

 

二、科学传播专家推荐相关要求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具备高级职  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

 

(三)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学会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四)积极参与学会科普活动,配合学会科普部的相关工作,主动提出科普工作的想法。

 

(五)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普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最好已经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

 

(六)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够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七)每个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其中团长1人,管理员1人,团长即为首席科学传播专家。

 

(八)请填写《科技志愿服务组织注册信息表》(附件1)、《科技志愿者注册信息表》(附件2)、《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备案表》(附件3)、《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附件4)报送学会科普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学会将对有关单位上报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进行审核,择优上报中国科协复审,复审无误后中国科协将颁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聘书》,学会将颁发《科学传播专家证书》,聘期3年。

 

(二)中国科协将经常性地组织邀请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参与重大科普工作和活动。

 

(三)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名称最好细化到三级学科,充分突出团队的优势专业领域,例如:道地药材科学传播专家团、中药标准与检验科学传播专家团。

 

(四)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应积极配合学会科普部工作,共同开发优秀的科普教材、展教品、图书、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结合中医药各学科的国际国内重大科技事件、重大国际科技或学术会议、主题日、纪念日等,领衔举办或参与科普活动,以科普展览、义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国性、创新性、示范性科普活动。针对中医药各学科或行业相关社会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领衔或参与开展应急科普服务,为公众解读热点焦问题及公共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开展学科科普传播,共同打造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普品牌。

 

(五)提交申报资料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将填报好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附件1和附件2填报信息不确定的内容请与科普部联系。

 

(二)每个团队应与学会科普部沟通协商,共同制定年度科普计划,并确保按计划实施。

 

五、联系方式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普及部

 

联系人:郭继华 张霄潇  

 

联系电话:010-64274797

 

电子信箱:kxpjb211@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附件:1.科技志愿服务组织注册信息表

 

          2.科技志愿者注册信息表

 

          3.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备案表

 

          4.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

 

           [附件1-4下载链接.docx]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年6月24日